问题 | 离婚后亲生父亲来看女儿怎么办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后亲生父亲来看女儿的情况,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以下是不同情形的详细说明:
一、双方有明确约定 在离婚时,倘若双方就探视权达成了清晰明确的约定,那么后续就应当严格按照此约定来执行。 在这种情况下,父亲应当在约定的范围之内,合理、有序地行使自己的探视权,以保障女儿的正常生活和成长不受干扰。 二、没有约定或协商不成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同样拥有探望女儿的权利,而直接抚养方则有协助的义务。 如果双方在离婚后,未能就探视事宜通过协商达成一致,父亲可以通过向法院起诉的方式来解决。 法院会综合考虑子女的权益以及双方的具体实际情况,做出公正合理的判决,明确探视的具体方式以及时间安排,确保父亲的探视权得到保障,同时也维护女儿的健康成长。 三、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 要是父亲的探视行为存在对子女身心健康不利的情形,例如父亲患有严重的传染性疾病,可能会将疾病传染给女儿;或者父亲有暴力倾向,可能会对女儿的心理和身体造成伤害等。 在这种情况下,直接抚养女儿的一方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中止父亲的探视权,以切实保护女儿的安全和健康。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离婚后,就探视女儿小静的问题产生争议。小朱认为应按离婚时模糊约定行使探视权,小丽则觉得小朱探视不利于女儿,双方协商不成。且小朱曾有暴力行为,小丽申请中止其探视权。 案情分析: 1、若离婚时有明确探视约定,小朱应按约定合理行使探视权,保障小静正常生活和成长,不得随意超出约定范围。 2、在双方未就探视协商一致时,小朱可起诉,法院会综合考虑小静权益和双方实际情况,作出公正判决。 3、因小朱有暴力倾向,可能伤害小静,小丽申请中止其探视权,法院可能会支持,以保护小静安全和健康。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