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可以不看孩子么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后,父母通常是不可以不看孩子的,下面为你详细阐述其中的缘由:
一、法律层面的规定 我国《民法典》对此有明确的相关规定。 离婚后,孩子依然是父母双方的子女,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无论是父亲还是母亲,都依法享有探望子女的权利,而直接抚养孩子的另一方则有协助对方行使探望权的义务。 探望权作为一项法定权利,意义重大。 一方面,它是保障父母与子女之间情感交流的重要途径。 孩子的成长离不开父母双方的关爱,即使父母因各种原因分开,也不能阻断这种情感上的联系。 另一方面,这也是为了孩子的身心健康发展考虑。 父母的关爱和陪伴对孩子的性格塑造、心理成长等方面都有着深远的影响,缺少任何一方的关爱都可能对孩子造成一定的伤害。 二、特殊情况的考量 当然,在某些特殊情况下,探望权可能会受到限制。 在这些情况下,经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是必要的。 不过,一旦中止事由消失,探望权应当恢复。 总之,一般情况下离婚后父母应积极行使探望权,关心孩子的成长,除非存在法定的中止探望事由。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李离婚后,小李作为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多次要求探望孩子,但小朱以各种理由拒绝,双方就探望权问题产生争议。后来小李得知小朱是因听闻自己有精神方面问题而拒绝其探望。 案情分析: 1、根据《民法典》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小李依法享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小朱有协助义务。小朱无故拒绝小李探望孩子的行为是不合法的。 2、若小李不存在严重精神障碍等法定中止探望事由,小朱应允许小李探望孩子。若小朱坚持拒绝,小李可通过法律途径,请求人民法院保障其合法的探望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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