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抚养费申请执行人写谁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抚养费申请执行人的确定,主要有以下两种常见情况:
一、未成年子女作为申请执行人 从法律关系的本质出发,抚养费的设立是为了充分保障未成年子女在生活、教育以及其他诸多方面的正常需求。 当出现需要借助法律途径去申请执行抚养费的情况时,未成年子女无疑是拥有权利的主体,应当作为申请执行人。 未成年子女通常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他们在进行民事活动时,往往无法独立完成相关行为。 所以,他们的民事活动一般需要由法定代理人来代为进行。 在大多数情况下,法定代理人就是其父母。 例如,在涉及一些重要的法律程序,如向法院提交申请执行抚养费的相关材料、参与庭审等活动时,都需要由法定代理人代表未成年子女完成。 二、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作为申请执行人 在实际的操作过程中,常常会出现由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作为申请执行人的情况。 这是因为直接抚养方在日常生活中承担着照顾子女的重要责任,包括支付子女生活所需的各项费用,如食品、衣物、学习用品等费用。 为了更方便地操作整个申请执行抚养费的流程,同时也能更好地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直接抚养方可以代表子女去申请执行抚养费。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李离婚后,小李未按约定支付孩子抚养费。小朱作为直接抚养方,以孩子名义申请执行抚养费,但孩子的法定代理人身份引发争议,小朱认为自己可代表孩子,而小李认为应孩子自己申请,争议焦点在于申请执行人的确定问题。 案情分析: 1、从法律关系本质看,抚养费是保障未成年子女需求的,孩子作为权利主体,理论上应作为申请执行人。但孩子可能是无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法独立完成申请执行相关行为。 2、小朱作为直接抚养方,承担照顾孩子责任,为方便操作流程、保障孩子权益,在孩子无法独立申请时,可代表孩子申请执行抚养费。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