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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剥夺父母抚养权后又谁抚养
分类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解答
律师解析:
当父母的抚养权被依法剥夺后,孩子的抚养安排通常会有以下几种不同的情况:
1.祖父母、外祖父母抚养:
在这种情况下,需要祖父母、外祖父母具备抚养孩子的能力,包括稳定的经济来源、适宜孩子居住的生活环境等,并且他们自身也愿意主动承担起抚养孩子的责任。
在符合相关法律规定,这是一种较为常见的安排,毕竟祖父母、外祖父母与孩子有着紧密的亲情关系,在日常生活中也更了解孩子的需求,能够给予孩子细致的关怀和照顾。
2.成年兄、姐抚养:
若孩子有成年的兄、姐,并且兄、姐具备抚养孩子的经济实力和生活能力,同时也愿意承担起抚养孩子的责任,那么他们也可以成为孩子的抚养人。
3.其他亲属、朋友抚养:
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后,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同样可以抚养孩子。
这需要相关个人或组织具备一定的抚养条件和能力。
4.民政部门监护:
要是没有合适的亲属或者个人愿意抚养孩子,民政部门就应当承担起监护职责,为未成年人提供生活保障,确保他们能够健康成长。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离婚后,因虐待孩子,抚养权被依法剥夺。孩子的抚养安排出现争议,小朱父母认为自己经济稳定、环境适宜应抚养;小朱成年姐姐小胡也表示有能力抚养;小朱朋友小静想经同意后抚养;而民政部门表示若无人合适就由其监护。

案情分析:

1、小朱父母若要抚养,需具备抚养能力,包括稳定经济来源、适宜居住环境,且自身愿意承担责任,同时不能有不利于孩子身心健康因素。
2、小胡作为成年姐姐,要成为抚养人,需具备抚养孩子的经济和生活能力,并且自愿承担抚养责任。
3、小静要抚养需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相关部门同意,且自身具备抚养条件和能力。
4、若没有合适亲属或个人抚养,民政部门应承担监护职责保障孩子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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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4 17:10: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