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怎么判定孩子抚养权问题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判定离婚时孩子抚养权问题上,主要遵循以下原则:
一、哺乳期内子女 哺乳期内的子女,一般会随哺乳的母亲抚养。 这是因为哺乳期的孩子对母亲的依赖较强,母亲的照料更有利于孩子的成长。 但如果母亲存在严重疾病, 二、两周岁以下子女 通常以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这个阶段的孩子同样需要母亲更多的关爱和照顾。 除非母亲存在不宜抚养的情形,像母亲自身生活不稳定,没有固定住所,或者有不良嗜好可能影响孩子身心健康等。 三、两周岁以上子女 1.法院会综合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例如,双方的经济状况,经济条件好的一方能为孩子提供更好的生活和教育资源;生活环境是否稳定、安全;教育程度也会影响对孩子的教育引导等。 2.若一方已做绝育手术或者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等情形,在其他条件相当的情况下,可予优先考虑。 四、八周岁以上子女 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因为八周岁以上的孩子已经有了一定的认知和判断能力。 此外,父母双方也可协商轮流抚养子女。 法院判决时会综合各种因素,保障子女合法权益和健康成长。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离婚时,就孩子抚养权产生争议。孩子尚在哺乳期,小朱主张自己抚养,但小李称小朱患有传染性疾病可能传染给孩子,且小朱生活不稳定无固定住所,自己条件更优应得抚养权。 案情分析: 1、对于哺乳期内子女,一般随哺乳母亲抚养,但小朱若真患有可能传染给孩子的传染性疾病,且生活不稳定,从有利于孩子成长角度看,抚养权可能不判给小朱。 2、小李若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小朱存在不宜抚养情形,如疾病及生活不稳定状况属实,法院可能综合考虑将抚养权判给小李,以保障孩子健康成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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