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对方来看孩子该怎么办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后对方来看孩子这一问题,在实际生活中需要根据不同情况妥善处理,具体如下:
一、遵循约定或判决 离婚协议或者法院判决对于探视权通常会有明确且细致的约定。 这其中涵盖了探视的具体时间,一旦有了这样明确的约定,双方都应当严格按照约定来执行,这是保障探视权有序进行的基础。 二、协助配合 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依法享有探视权,而直接抚养方则有协助的义务。 在实际操作中,直接抚养方需要在合理范围内,为对方探视孩子提供各种必要的便利条件。 三、特殊情况协商或申请变更 当出现一些不利于孩子身心健康的特殊情况时,例如对方有酗酒、吸毒等不良嗜好,可能会对孩子产生不良影响。 这种情况下,双方首先应当尝试友好协商,对探视安排进行合理的调整。 如果协商无法达成一致意见,那么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变更探视权的相关内容。 总之,处理探视问题的关键在于保障孩子的合法权益和健康成长。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离婚后,法院判决小李有探视孩子的权利,规定每周六可在小朱家中探视孩子。但之后小朱常以各种理由拒绝小李探视,且不提前和孩子沟通探视安排。后来小李被发现有酗酒问题,小朱以此为由想彻底禁止小李探视,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根据判决,小李享有探视权,小朱应按判决要求协助小李探视,包括提前和孩子沟通等,小朱拒绝行为不符合规定。 2、小李出现酗酒问题,属于不利于孩子身心健康的特殊情况,此时双方应先协商调整探视安排,若协商不成,小朱可申请法院变更探视权相关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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