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两个女儿可以都给男方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离婚案件的范畴里,关于子女抚养权的归属问题,核心原则就是要有利于子女的成长。
通常来讲,当面对两个女儿的抚养权归属时,男方不一定就能获得两个女儿的抚养权。 一般情况下,如果男方能够有力地证明自己在各方面更有利于女儿的成长,像是有着稳定且可观的收入,能为女儿提供良好的物质生活保障;拥有舒适的居住环境,让女儿有一个温馨的生活空间;还能拿出更多的时间全心全意地陪伴女儿,陪伴她成长的每一个重要时刻。 在这种情况下,法院是有可能将两个女儿都判给他的。 然而,如果女方同样具备抚养女儿的良好条件和足够能力,并且女儿自身更倾向于与女方一起生活,那么法院就会综合考虑这些因素,很可能会判决一方抚养一个女儿。 总之,在确定子女抚养权的归属时,不能简单地一概而论,必须根据双方的实际情况,包括经济状况、居住条件、陪伴时间等,以及子女自身的意愿等多种因素进行全面、综合的判断,以确保最终的判决结果是最有利于子女成长的。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离婚,涉及两个女儿的抚养权归属争议。小朱收入稳定、居住环境好且能花时间陪女儿,主张获两个女儿抚养权;小丽同样具备抚养条件,且女儿更倾向于跟她生活,法院该如何判决成为争议点。 案情分析: 1、小朱虽在经济、居住及陪伴方面有优势,但不能仅凭这些就确定其必然获得两个女儿抚养权,法院需综合考量。 2、小丽具备抚养能力且女儿倾向于跟她,这是重要因素,法院会权衡双方条件,从利于子女成长角度出发,可能判决一方抚养一个女儿。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