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姻期间丈夫不给孩子钱怎么办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婚姻存续期间,倘若丈夫不给予孩子钱财,从法律层面来考量,这主要关乎到抚养义务的切实履行。
夫妻二人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的法定责任,其中就包含为孩子提供物质生活方面的所需。 倘若丈夫拒绝履行这一义务,妻子首先应当与丈夫展开沟通和协商,清晰地向丈夫阐明其应当承担的抚养责任。 倘若经过协商却未能达成一致,妻子便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强制责令丈夫支付孩子的抚养费。 法院在处理此类案件时,会综合多方面因素来确定抚养费的数额以及支付方式。 并且,在诉讼的过程当中,妻子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据,像孩子的日常生活开销凭证等,以此来有力地支撑自己的主张,维护孩子的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婚姻存续期间,小朱不给孩子钱财。小丽与小朱沟通协商,要求其履行抚养责任,但小朱拒绝。小丽遂向法院起诉,要求法院责令小朱支付孩子抚养费,争议点在于抚养费的数额及支付方式如何确定。 案情分析: 1、小朱和小丽作为孩子的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法定抚养教育责任,小朱拒绝给钱的行为未履行抚养义务。 2、法院确定抚养费数额会考虑孩子实际生活需求,如衣食住行开销;还会参照当地生活水平,保障孩子基本生活;也会兼顾小朱的经济能力。 3、小丽在诉讼中需提供孩子日常生活开销凭证等证据,支撑自己主张,维护孩子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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