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不让看娃可以起诉么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离婚的情境下,法律明确规定了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享有探望子女的权利,而另一方则有协助的义务。
倘若离婚之后,对方拒绝让您看望孩子,那么这无疑是对您探望权的侵犯。 此时,您可以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在起诉过程中,您需要准备相关的证据。 同时,您还要提供对方不让您看娃的具体事实依据,例如对方明确拒绝的沟通记录、证人证言等。 法院会秉持公正的原则,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细致的审理。 最终,法院会作出判决,确定对方是否应当允许您探望子女以及具体的探望方式等。 总之,离婚后您拥有看望孩子的权利,当这一权利受到阻碍时,您完全可以借助法律途径来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丽离婚后,小朱按约定享有探望子女的权利,但小丽拒绝让小朱看望孩子,侵犯了小朱的探望权。小朱遂向法院起诉,准备了离婚协议、判决书及小丽拒绝探望的相关证据,等待法院判决。 案情分析: 1、小丽拒绝小朱探望孩子的行为违反了法律规定,她有协助小朱行使探望权的义务。 2、小朱通过向法院起诉来维护自身权益是正确的做法,其准备的离婚协议、判决书等证据能有力支持其诉求。 3、法院会依据相关证据和实际情况进行公正审理,最终确定小丽应允许小朱探望子女及具体探望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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