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女方被家暴离婚孩子能给女方么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来讲,当女方因遭受家暴而离婚时,孩子判给女方的几率相对较大。
在《民法典》中有明确规定,离婚之后,对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一般是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首要原则的。 要是子女已经满了两周岁,而父母双方在抚养问题上无法达成一致协议,那么此时就由人民法院依据双方的具体状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来作出判决。 当子女已满八周岁,那就应当尊重他们的真实意愿。 女方因遭遇家暴而离婚,在抚养孩子方面通常会展现出更多的优势。 因为她们经历了家暴,会更加明白孩子需要一个安全、稳定的生活环境,所以会更加用心地去为孩子提供这样的环境。 同时,她们在情感上也能给予孩子更多的支持,让孩子感受到温暖和关爱。 不过,具体的判决结果依然需要综合考虑双方的实际情况,总之,法院会全面考量各种因素,以作出最公正的判决。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李结婚后,小朱常遭小李家暴,遂起诉离婚并争夺孩子抚养权。孩子已满两周岁,双方无法就抚养问题达成一致,且小朱经济能力稍弱,居住条件也略逊一筹,争议点在于孩子抚养权究竟该判给谁。 案情分析: 1、小朱遭受家暴,会更明白孩子需要安全稳定环境,在情感支持上可能更有优势,从保护孩子身心健康角度看,有争取抚养权的有利因素。 2、小李虽经济和居住条件稍好,但存在家暴行为,对孩子成长可能产生不良影响。法院会综合考量,按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原则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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