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吃奶粉的孩子抚养权怎么判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来讲,在两周岁这个年龄节点以下的子女,一般是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作为主要原则的。
然而,倘若母亲出现了以下这些情形,那么子女是可以跟随父亲生活的: 其一,母亲患有那种经过长期治疗却始终无法痊愈的传染性疾病,又或者是其他较为严重的疾病,这种情况下子女不太适宜与母亲共同生活; 其二,母亲具备抚养子女的条件,却没有尽到抚养的义务,而父亲又要求子女跟随自己生活; 其三,由于其他的一些原因,导致子女确实没有办法跟随母亲生活。 对于吃奶粉的孩子,当他们到了两岁以上时,在对抚养权进行判定的过程中,会全面地考量父母双方的经济状况,法院始终是以最有利于子女成长为根本原则来作出判决的。 但具体的情况还是需要依据实际的案件来进行细致的分析和判断。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离婚,孩子不满两周岁且吃奶粉,小朱主张抚养权,但她患有长期未愈传染病。孩子两岁后,小李收入稳定且抚养条件好,小朱因工作难照顾孩子,双方就抚养权再次起争议。 案情分析: 1、孩子不满两周岁时,小朱患病不宜与孩子共同生活,按规定孩子可随父亲小李生活,这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 2、孩子两岁后,小李收入稳定、抚养条件良好,小朱因工作无法充分照顾孩子,法院以最有利于子女成长为原则,可能将抚养权判归小李。但具体还需结合实际全面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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