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几年还能再要孩子抚养权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之后,从原则上来讲,在任何时间点都有争取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
具体的情况,得依据实际的状况来确定。 首先,要是对方出现了对孩子成长不利的情况,像是虐待孩子,或者遗弃孩子之类的,那这种时候就可以随时向法院提起变更抚养权的诉讼。 另外,如果双方的抚养条件发生了特别重大的变化,就像其中一方的经济状况急剧恶化,或者生了重病等等,那也是可以主张去变更抚养权的。 不过,要是在离婚的时候已经对抚养权作出了非常明确的判决,并且这个判决没有被撤销或者变更,那再次起诉要求变更抚养权的话,就必须得证明存在那种足以对孩子利益产生重大影响的事由才行,要是没有足够的理由和证据,法院很可能就不会支持。 总而言之,离婚之后想要孩子的抚养权,并不是绝对地受到时间的限制,关键就在于是否有足够充分的理由以及证据,能够证明变更抚养权是有利于孩子成长的。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离婚时,法院判决孩子抚养权归小李。后小朱发现小李经常酗酒,对孩子关心甚少,甚至有一次醉酒后打骂孩子。小朱认为小李的行为不利于孩子成长,遂向法院起诉要求变更抚养权,而小李认为自己有抚养权,不同意变更,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小李存在打骂孩子的行为,这属于对孩子成长不利的情况,小朱以此为由提起变更抚养权诉讼,具有一定的合理性。 2、虽然离婚时抚养权已判给小李,但小李的不当行为可能对孩子利益产生重大影响,若小朱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变更抚养权有利于孩子成长,法院可能会支持小朱的诉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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