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对方不让见孩子该怎么办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如果在离婚后遭遇对方不让见孩子的情况,可通过以下途径来妥善解决:
一、协商解决 这是最为温和且优先考虑的方式。 在离婚后,双方虽然婚姻关系解除,但对于孩子的关爱不应减少。 当一方不让见孩子时,另一方应主动且心平气和地与对方进行友好沟通。 要明确向对方表明,自己作为孩子的亲生父母,依法享有探视权,这是受法律保护的权利。 同时,详细地与对方商讨探视的具体安排, 二、申请调解 若双方无法通过协商达成一致,那么可以向当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婚姻登记机关等相关组织寻求帮助。 这些组织具有调解纠纷的职能和经验,他们会安排专业的调解人员介入。 调解人员会全面了解双方的矛盾焦点和诉求,从情理和法律的角度出发,协调双方的矛盾,尽力促成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探视方案。 三、提起诉讼 要是调解也未能解决问题,那么向法院提起诉讼是最后的有力保障。 向法院提交相关证据和诉求,要求对方协助自己行使探视权。 法院会依据具体情况,按照法律规定作出公正的判决。 若对方在判决后仍然不履行协助探视的义务,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法院会采取相应的强制手段,如罚款、拘留等,以确保探视权的有效行使。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李离婚后,小李不让小朱见孩子,双方产生争议。小朱先尝试与小李协商探视安排,遭拒后申请相关组织调解,调解无果,小朱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行使探视权,法院判决后小李仍不配合。 案情分析: 1、小朱主动协商体现了对温和解决方式的选择,其表明享有探视权是合理合法的,但小李拒绝协商损害了小朱的合法权益。 2、申请调解是合理的救济途径,相关组织介入本应促成和解,调解失败说明双方矛盾较深。 3、小朱提起诉讼是维护自身权益的最后手段,法院判决具有强制力,小李不履行义务,小朱申请强制执行是合法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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