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男方不给女方孩子抚养费可以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着明确的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在离婚这一情形下,其中一方承担起抚养子女的责任,而另一方则应当负担起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这些费用可以是一部分,也可以是全部。 倘若男方拒不给予女方孩子抚养费,那么女方具备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权利,其目的就是要求男方履行支付抚养费的义务。 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会综合考量男方的收入状况等各种情况,然后作出关于男方应支付的具体金额以及支付方式的判决。 如果男方在判决之后仍然不履行支付抚养费的义务,女方则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这其中包括扣划男方的工资,将其应支付的抚养费从工资中扣除并直接支付给女方;还可以对男方的银行存款进行冻结和扣划,以确保抚养费能够得到支付。 总之,男方依法承担着抚养子女的法定义务,绝不能以任何借口或理由来拒绝支付孩子的抚养费。 这是保障未成年子女合法权益的重要体现,也是法律的明确要求。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李离婚,孩子归小朱抚养。小胡(男方)应承担抚养费,但小胡拒不支付。小朱(女方)无奈向法院起诉。法院审理综合小胡收入状况判决小胡支付一定金额抚养费,可判决后小胡仍不履行,小朱欲申请强制执行。争议点为小胡拒绝支付抚养费。 案情分析: 1、根据《民法典》,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抚养义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方应支付抚养费,小胡拒不支付违反法律规定。 2、法院判决小胡支付抚养费后,小胡仍不履行,小朱可申请强制执行,如扣划工资、冻结银行存款等方式确保抚养费支付,这是保障孩子权益的必要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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