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没带走孩子会怎样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后没带走孩子,可能会产生多种不同的情况,具体如下:
一、抚养权归属方面 当夫妻双方通过协商达成协议,或者经由法院依法作出判决,明确了孩子的抚养权归属后,即便一方在离婚时没带走孩子,也不会对既定的抚养权产生影响。 例如,法院将抚养权判给了女方,但女方因工作原因暂时无法带走孩子,此时抚养权依然属于女方。 然而,如果实际抚养情况在较长一段时间内与抚养权的判定不相符, 二、探视权问题 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依法享有探视权。 对于没带走孩子的一方来说,如果想要探望孩子,必须严格按照双方事先约定的方式和时间,或者遵循法院判决所规定的方式和时间来进行。 若另一方无故进行阻挠,拒绝其正常探视,这种行为就可能构成对探视权的侵犯。 在这种情况下,被侵犯探视权的一方可以通过合法的法律途径来解决这一问题。 三、抚养义务 无论是否带走孩子,父母双方都对孩子负有不可推卸的抚养义务。 这其中不仅包括按照规定支付孩子的抚养费,确保孩子在生活、教育等方面有足够的经济支持,还包括关心孩子的成长,关注孩子的身心健康等。 如果一方不履行这些抚养义务,另一方或者孩子本人有权要求其履行相应的责任。 情节严重的,例如长期遗弃孩子,不给付抚养费且对孩子的生活不闻不问,可能会构成遗弃罪等严重的法律后果。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离婚,法院判孩子抚养权归小朱,但小朱因工作暂未带走孩子。一段时间后,小李认为小朱长期不履行抚养责任,申请变更抚养权。此外,小朱探视孩子时,小李无故阻挠。且小朱曾拖欠抚养费,引发诸多争议。 案情分析: 1、关于抚养权变更,虽抚养权归小朱,但如其长期不履行抚养责任,小李可依实际情况申请变更,法院会综合考量双方情况及孩子利益来判定。 2、探视权方面,小李无故阻挠小朱探视,侵犯了小朱的探视权,小朱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3、抚养义务上,小朱拖欠抚养费等行为若情节严重,可能构成遗弃罪,需承担法律后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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