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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变更抚养权的因素有哪些
分类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解答
律师解析:
变更抚养权是一个需要谨慎对待的问题,其涉及的因素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一方的情况变化
身体状况因素:当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患有严重疾病,例如患上了难以治愈的重大病症,身体机能严重受损,以至于失去了继续抚养子女的能力,连基本的照顾孩子生活起居都无法做到,比如无法为孩子准备一日三餐、接送孩子上学等,这种情况下就可能需要变更抚养权。
抚养行为因素:如果一方不尽抚养义务,对孩子的生活、学习等方面不闻不问,或者存在虐待子女的行为,像经常打骂孩子,给孩子的身心造成伤害,又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的环境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比如生活环境嘈杂混乱、有不良嗜好等,那么变更抚养权也是有必要的。
二、子女自身意愿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已经具备了一定的认知和判断能力,能够对自己的生活和成长环境有较为清晰的认识。
如果他们愿意随另一方生活,并且该方具备抚养孩子的能力,比如有稳定的收入、良好的居住环境等,那么可以考虑变更抚养权。
三、其他正当理由
例如一方的抚养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原本有稳定工作的一方突然失业且没有经济来源,无法为孩子提供良好的生活和教育条件,而另一方有更好的抚养条件,如收入稳定、居住环境优越等,这种情况下可申请变更抚养权。
总之,变更抚养权需综合多方面因素考量,切实保障子女的权益。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李离婚后,孩子随小朱生活。后小朱患上严重疾病,无法照顾孩子生活起居。小李得知后要求变更抚养权,小朱则认为自己仍可勉强抚养。此外,孩子已八周岁,表示愿随小李生活,且小李具备抚养能力。双方就抚养权变更问题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小朱身体状况严重恶化,失去继续抚养子女能力,连基本生活照顾都难做到,从与子女共同生活一方情况变化的身体状况因素看,小李要求变更抚养权有合理依据。
2、八周岁孩子愿随小李生活,且小李有抚养能力,从子女自身意愿角度出发,支持变更抚养权更有利于孩子成长。
3、综合考虑各因素,变更抚养权能切实保障孩子权益,小李申请变更抚养权应得到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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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3 16:0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