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没有登记结婚孩子抚养费给多少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关于抚养费的数额,主要是依据子女实际的生活需求、父母自身具备的负担能力以及当地实际的生活水准来加以确定的。
倘若父母有固定的收入,那么抚养费通常可以按照其每月总收入的20%至30%这个比例来进行给付。 倘若要负担两个及以上子女的抚养费,比例可以适当提升一些,但一般来说,绝对不能超过月总收入的50%。 要是父母没有固定的收入,此时抚养费的数额就可以依据当年的总收入或者同行业的平均收入来作为参考,然后按照前面所说的比例来确定。 2.而在某些特殊的情况下,是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前面所提到的比例的。 一般来讲,抚养费应该按照定期给付的方式来进行,不过要是具备相应的条件,也可以一次性给付。 要是父母中的一方没有经济收入或者处于下落不明的状态,那么就可以用其拥有的财物来折算抵充抚养费,以此保障子女的生活需求。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李离婚后,就子女抚养费问题产生争议。小朱收入固定,小李认为小朱应按收入35%支付抚养费,小朱则觉得按20%支付即可。此外,小胡作为一方,无固定收入且下落不明,其能否用财物折算抵充抚养费也成争议点。 案情分析: 1、对于小朱抚养费支付比例问题,依据相关规定,父母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按其月总收入20%至30%给付,所以小朱按20%支付有一定合理性,35%超过了法定一般比例范围。 2、小胡无固定收入且下落不明的情况,按照规定,可用其财物折算抵充抚养费,以此保障子女生活需求,这样的处理是符合法律要求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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