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一个孩子抚养权一般怎么判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一般在离婚时确定孩子抚养权的判决,主要依据以下这些原则:
①对于两周岁以下的子女,通常是随母方生活。 不过要是母方出现以下这些情形,那就可以随父方生活。 比如母方患有那种长期都治不好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特别严重的疾病,这种情况下孩子不宜跟母方一起生活;或者母方明明有抚养孩子的条件,却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孩子随自己生活,那也可以;还有就是因为其他一些原因,导致孩子确实没办法跟母方生活的。 ②要是面对两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父方和母方都希望孩子随自己生活。 这时如果一方有以下这些情况,就可以优先考虑。 比如说已经做了绝育手术,或者因为其他原因失去了生育能力;孩子已经跟随这一方生活了比较长的时间,要是改变生活环境,对孩子的健康成长会产生明显不利的影响;这一方没有其他子女,而另一方却有其他子女;或者孩子跟着这一方生活,对孩子的成长很有利,然而另一方患有那种长期治不好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或者还有其他不利于孩子身心健康的情形,这种情况下孩子不宜跟另一方共同生活。 ③当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产生争执时,就应该考虑该子女自己的意见。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离婚,在孩子抚养权问题上产生争议。孩子不满两周岁,小李患有长期未治愈的传染病,小朱要求孩子随自己生活;另有孩子已满十周岁,小胡和小丽争夺抚养权,孩子明确表示想随小丽生活。 案情分析: 1、对于小朱和小李的情况,因孩子不满两周岁,一般随母方生活,但小李患有长期未治愈的传染性疾病,孩子不宜与其共同生活,所以从法律原则看,孩子应判归小朱抚养。 2、小胡和小丽争夺已满十周岁孩子抚养权时,因法律规定要考虑该年龄段子女的意见,孩子表示想随小丽生活,所以在这种情况下,孩子抚养权应判给小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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