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一方可以在节假日接走孩子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之后,未直接抚养子女的那一方通常拥有探望权。
节假日是被明确规定在法定探望时间范畴内的,一般来讲是能够将孩子接走的。 这其中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必须要提前与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进行友好的协商,双方达成一致的意见,这样才可以避免产生一些不必要的纠纷。 倘若直接抚养方拒绝配合,那么未直接抚养方可以通过协商这种较为温和的方式来解决问题,也可以选择通过诉讼的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探望权。 而且,在行使探望权的时候,一定要以有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为根本原则,不能因为探望而对子女的生活、学习等方面造成不良的影响。 比如,不能在探望期间给孩子安排过多过于繁重的活动,不能让孩子因为探望而产生过大的心理压力等。 总之,离婚的一方在节假日是有权利接走孩子的,但是必须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来进行,通过合法的途径和方式,以切实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让孩子在离婚的家庭环境中也能感受到关爱和温暖。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李离婚后,小李直接抚养孩子。节假日,小朱欲接走孩子,提前与小李协商,小李却拒绝配合。小朱无奈之下准备通过诉讼维护自己的探望权,争议点在于小李拒绝配合小朱接走孩子的行为是否合法。 案情分析: 1、根据法律规定,离婚后未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享有探望权,节假日在法定探望时间范畴内,小朱有权在节假日接走孩子,只要提前协商且不影响孩子身心健康。 2、小李拒绝配合的行为不合法,小朱可通过协商或诉讼解决。探望应以孩子身心健康为原则,小朱接走孩子时不应安排过重活动,保障孩子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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