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娃娃的抚养权怎么判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后子女抚养权的判定,是一个需要谨慎对待的问题,通常遵循以下原则:
一、哺乳期内子女抚养权的判定 哺乳期内的子女,一般情况下会随母方生活。 这是因为在这个阶段,母亲能够为孩子提供更适宜的哺育和照顾。 然而,如果母方患有严重疾病,例如传染性疾病,可能会对子女的身心健康造成严重威胁;或者母方存在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像有吸毒、赌博等不良嗜好,无法正常履行抚养职责时,子女则可随父方生活。 二、哺乳期后子女抚养权的判定 1.双方协商优先原则 哺乳期后,父母双方应首先尝试协商确定子女的抚养权归属。 若协商不成,法院将介入并进行综合考虑。 2.法院考虑因素 抚养能力和条件:包括双方的经济状况,如收入是否稳定、能否为子女提供良好的物质生活;居住环境是否安全、舒适等。 子女意愿:对于八周岁以上的子女,他们的意愿会被重点参考,因为这个年龄段的孩子已经有了一定的认知和判断能力。 不良情形:若一方患有严重疾病,或者存在虐待子女等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行为,法院通常不会将抚养权判给这一方。 三、特殊情况的考量 当父母双方抚养条件基本相同时,若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有能力帮助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这可作为优先考虑因素。 总之,法院在判定抚养权时,始终以最有利于子女成长为出发点。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离婚,双方就子女抚养权产生争议。孩子尚在哺乳期,小朱有吸毒恶习,小李则收入不稳定。孩子八周岁后,双方协商不成,小朱居住环境差,小李曾有虐待子女行为,且孩子表示愿随小朱生活,同时孩子一直随外祖父母生活多年,外祖父母有照顾能力。 案情分析: 1、哺乳期内,小朱有吸毒恶习,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抚养权应判归小李。 2、哺乳期后协商不成,法院综合考虑。小朱居住环境差,小李有虐待行为,均不利抚养;孩子意愿虽倾向小朱,但综合看,孩子随外祖父母生活多年且其有照顾能力,抚养权或判归小朱。法院以最有利于子女成长为出发点判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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