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贷款阴阳合同的法律问题限制有哪些? |
分类 | 金融保险-银行纠纷 |
解答 |
一、贷款阴阳合同的法律问题限制有哪些 在阴阳合同效力上形成了两条对立的规范: (一)为保卫国家、社会公共利益,恶意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无效,即全部无效。 (二)为促成交易,即使现售合同上的价格条款无效,但其他条款与真实合同不抵触的仍有效,即部分无效。 法院对阴阳合同效力的认定都是结合案情从这两条中拷量,最终确定一条,要么认定合同全部无效,要么仅避税价格条款无效其他条款仍有效。 二、签阴阳合同要承担哪些责任 签阴阳合同该承担的责任是,如果合同无效的,则当事人因合同所得的财产要予以返还; 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折价补偿; 有过错的一方还要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一百五十四条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七条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 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 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 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希望能够解答您所面临的问题。平常我们可以多多学习了解法律知识,这样在面临法律问题需要解决时,我们就能够通过学习到的法律知识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了。如果您还需要其他方面疑问的话,可以咨询本站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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