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能见到孩子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后能否见到孩子是很多人关心的问题,实际上,在正常情况下,离婚后是可以见到孩子的。
以下为你详细分析: 一、探视权的规定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依法享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则有协助的义务。 这是为了保障父母与子女之间的亲情联系,让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也能参与到孩子的成长过程中。 具体来说,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和时间,一般先由当事人双方进行协商,比如约定每周探视几次、探视的具体时间段等;若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协议,那么就需要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决。 二、权利的保障 倘若抚养孩子的一方无故拒绝对方探视孩子,另一方的合法权益就受到了侵害,此时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形采取相应措施。 例如,对于拒绝协助的一方,可能会先进行批评教育,使其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如果情节较为严重,还可能会处以罚款、拘留等处罚,以此来保障探视权的顺利实现。 三、特殊情况的限制 不过,在某些特殊情况下,探视权可能会受到限制。 比如,探望者患有严重的传染性疾病,可能会将疾病传染给孩子;或者探望者有酗酒、吸毒等不良生活习惯,可能对孩子的身心健康产生不良影响。 在这些情况下,人民法院可以依法中止探望。 当中止的事由消失后,探望权应当恢复。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离婚后,小李获得孩子抚养权。小朱要求探视孩子遭小李拒绝,双方就探视时间和方式协商无果。此外,小朱被指有酗酒习惯,小李以此为由主张限制小朱探视权,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根据探视权规定,小朱作为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依法享有探望子女权利,小李有协助义务。双方无法协商确定探视方式和时间时,可由法院判决。 2、小李无故拒绝小朱探视,小朱可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对小李批评教育,情节严重会处以罚款、拘留等处罚。 3、若小朱酗酒习惯属实,可能对孩子身心健康产生不良影响,法院可依法中止其探望权,待酗酒问题解决后,探望权应恢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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