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未成年子女有抚养费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后,未成年子女的抚养费问题备受关注,相关法律有明确规定,具体如下:
一、法定抚养义务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教育义务是基于血缘和法律关系产生的,这一义务具有法定性和强制性,不会因父母离婚而消失。 离婚后,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会在日常生活中对子女进行照顾,但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同样要承担起相应责任,需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以保障子女在成长过程中的物质生活需求和教育等方面的权益。 二、抚养费的确定 抚养费数额的确定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考量。 首先要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比如日常生活开销、教育费用、医疗费用等。 同时,也要考虑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包括收入水平、财产状况等。 此外,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也是重要参考因素。 对于有固定收入的父母,抚养费一般按照其月总收入的20%至30%的比例给付。 若需负担两个以上子女的抚养费,比例可适当提高,但通常不超过月总收入的50%。 而对于无固定收入的父母,抚养费数额则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并参照上述比例来确定。 三、抚养费的变更 在现实生活中,情况可能会发生变化。 如果出现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或者子女因患病、上学等原因,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等情形,子女有权要求增加抚养费,以适应新的生活需求。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李离婚后,小朱直接抚养孩子,小李起初按约定支付抚养费。后孩子因病住院花费大增,小朱要求小李增加抚养费,小李却以自己收入未变为由拒绝,双方就未成年子女抚养费变更问题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义务法定且强制,离婚后小李作为不直接抚养方,有承担抚养费的责任。 2、抚养费数额应综合考量,孩子因病花费增加,实际需要已超原定数额,符合法律规定的可变更情形,小李应适当增加抚养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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