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另一方有权利要回抚养权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后,在特定的法定条件下,另一方是有权要回抚养权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协商变更抚养权 父母双方若能协商一致,达成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共识,并且这种变更对子女的身心健康有着积极的促进作用,同时能够切实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那么通常情况下,法院是会予以认可的。 比如说,双方可能因为工作调动等原因,经过充分沟通后,认为孩子跟随另一方生活更有利于其成长和教育,在这种情况下,双方协商变更抚养权,只要符合上述条件,就会得到法律支持。 二、诉讼变更抚养权 当一方提出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要求时,若存在以下几种情形,法院会支持其诉求: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身患严重疾病,例如患有难以治愈的重大传染性疾病,或者因伤残导致失去劳动能力,没有足够的精力和经济能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履行抚养义务,比如长期不支付孩子的生活费用、教育费用等,或者存在虐待子女的恶劣行为,又或者其生活环境、生活习惯等对子女的身心健康确实产生了不利影响的。 3.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明确表示愿意跟随另一方生活,而且另一方具备抚养孩子的能力,比如有稳定的收入、良好的居住环境等。 4.存在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抚养权的,例如一方的生活环境发生重大变化,不利于孩子继续跟随其生活等。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离婚后,孩子抚养权归小朱。后小李以小朱患重大传染性疾病且无力抚养为由,要求变更抚养权,小朱则称自己能照顾好孩子,双方产生争议,小李遂起诉至法院。 案情分析: 1、若小朱确实身患难以治愈的重大传染性疾病且失去劳动能力,无精力和经济能力抚养子女,根据相关规定,法院可能支持小李变更抚养权的诉求。 2、若小朱虽患病但不影响抚养能力,或有证据证明其能保障孩子的生活和教育等,那么法院可能会驳回小李的诉讼请求。 3、若孩子已满八周岁且明确表示愿随小李生活,小李又具备抚养能力,法院支持变更抚养权的可能性较大。 4、若不存在上述法定情形,小李缺乏正当理由,法院一般不会支持其变更抚养权的请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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