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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房子判给孩子可以要回吗
分类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解答
律师解析:
关于离婚房子判给孩子后能否要回的问题,需要根据不同情况来具体分析,以下为您详细阐述:
1.存在法定撤销赠与情形时:
当房子判给孩子,从法律角度看,这实际上是一种赠与行为。
在某些特定情况下,赠与人是可以要回房子的。
比如,孩子严重侵害了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例如,孩子故意对赠与人进行身体伤害,或者恶意侵占赠与人近亲属的财产等。
又或者孩子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却不履行,像赠与人年老体弱、生活困难,孩子有能力却拒绝提供必要的生活照顾和经济支持。
再或者孩子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例如约定孩子要在一定条件下使用该房产,但孩子却违反了相关约定。
在这些法定撤销赠与的情形下,赠与人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从而要回房子。
2.不存在法定撤销事由时:
一般而言,如果赠与行为合法有效,并且已经完成了房产过户等一系列相关手续,那么这种赠与通常是不可随意撤销的,房子也就难以要回。
因为这种赠与往往是基于离婚协议等作出的,它具有一定的身份和财产处分性质。
比如夫妻双方在离婚时,为了保障孩子的生活和权益,协商一致将房产赠与孩子。
除非有特殊的法定情形,否则应当维护赠与的稳定性以及孩子的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离婚时,协商将房子判给孩子小静。后小朱因小静对其不闻不问且拒绝经济支持,想要回房子,双方就房子能否要回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若存在法定撤销赠与情形,如本案中小静对赠与人小朱有扶养义务却不履行,小朱可在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要回房子,这是法律赋予赠与人在特定情形下的权利。
2、若不存在法定撤销事由,该赠与基于离婚协议作出,具有身份和财产处分性质,且完成房产过户等手续,赠与通常不可随意撤销,应维护赠与稳定性及小静合法权益,小朱难以要回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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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5 23:08: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