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儿子外面欠钱父亲有义务还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儿子外面欠钱父亲是否有义务还这个问题,具体情况需要具体分析,以下为您详细阐述:
1.儿子为未成年人时: 未成年人分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通常是指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他们无法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一般是指八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他们能独立实施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当未成年人对外产生债务时,因其不具备完全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所以通常由其法定监护人,一般就是父母来承担偿还责任。 比如,一个十岁的孩子在未经家长同意下购买了昂贵的学习用品,这笔费用就可能需要父母来偿还。 2.儿子为成年人时: 成年人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能够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也应当对自己的行为负责。 因此,其个人所欠债务原则上应由他自己偿还,父亲一般没有义务代为偿还。 例如,儿子因个人消费而欠下信用卡欠款,父亲无需替他偿还。 当然,如果父亲出于自愿为儿子偿还债务,那是可以的。 3.存在特殊情形时: 若父亲为儿子的债务提供了担保,比如签订了担保合同,那么当儿子无法偿还债务时,父亲就需要按照担保约定承担相应的偿还责任。 案情回顾: 小朱的儿子小李在外欠钱,小朱不知是否该替他还。争议点在于儿子不同年龄及特殊情形下父亲的偿还责任。小李幼时买昂贵学习用品欠费;成年后因个人消费欠信用卡款;还有一次小李借款,小朱签了担保合同。 案情分析: 1、小李为未成年人时,因不具备完全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其购买昂贵学习用品产生的费用,小朱作为法定监护人通常需承担偿还责任。 2、小李成年后,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其个人消费所欠信用卡欠款,原则上应由他自己偿还,小朱一般无义务代还。 3、当小朱为小李债务提供担保并签合同,小李无法偿还时,小朱需按担保约定承担偿还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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