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婴儿的抚养权归属于谁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婴儿抚养权归属问题,通常会遵循以下原则:
一、哺乳期内原则 一般而言,婴儿尚在哺乳期内(通常指两周岁以下),抚养权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 这是因为在这个阶段,婴儿对母亲存在着特殊的生理和心理依赖。 从生理方面来看,母乳是婴儿最理想的食物来源,它富含婴儿成长所需的各种营养物质,能为婴儿提供强大的免疫力,帮助其抵御疾病。 从心理层面讲,母亲的陪伴能给予婴儿足够的安全感,让婴儿在温暖、熟悉的环境中健康成长。 二、特殊情形下的考虑 不过,若母亲存在一些特定情况,父亲则有可能获得抚养权。 比如,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像艾滋病、梅毒等,或者有其他严重疾病,致使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 又或者母亲虽有抚养条件,但却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明确要求子女随其生活,在这些情形下,从保障婴儿健康成长的角度出发,父亲可获得抚养权。 三、父母协商确定 父母双方还可通过协商来确定婴儿抚养权的归属。 只要协商的内容不违反相关法律规定,并且有利于婴儿的健康成长,法律一般都会予以认可。 例如,父母双方可以根据各自的工作时间、经济状况、居住环境等因素,共同商讨出一个最适合婴儿成长的抚养方案。 总之,在确定婴儿抚养权归属时,法院会全面综合多方面因素,始终将保障婴儿的合法权益和健康成长作为出发点来进行公正的判决。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育有一尚在哺乳期内的婴儿,小朱以小丽工作繁忙、陪伴婴儿时间少为由,要求获得抚养权,小丽则主张按哺乳期内原则自己抚养,双方产生争议,诉至法院。 案情分析: 1、根据哺乳期内原则,两周岁以下婴儿一般随哺乳的母亲抚养,小丽在哺乳期内,从生理和心理依赖角度,母乳对婴儿成长有利,母亲陪伴能给予安全感,小丽有获得抚养权的优势。 2、若小丽不存在如患有久治不愈传染性疾病或严重疾病,以及不尽抚养义务等特殊情形,小朱难以获得抚养权。 3、若双方能协商确定抚养权归属,且内容不违法并利于婴儿成长,法律会认可,但本案中小朱和小丽协商未达成一致才诉至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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