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一岁半的孩子会判给谁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我国法律中离婚时一岁半孩子抚养权的判定,有明确且细致的规定,具体如下:
一、通常判给母亲的情况 一般而言,两周岁以下的子女,包括一岁半的孩子,抚养权通常会判给母亲。 这主要是基于幼儿的生理和心理发展特点来考虑的。 幼儿在这个阶段更需要母亲无微不至的照料和关爱。 母亲能给予孩子更贴心的呵护,比如在饮食、起居等日常生活方面,母亲往往能更敏锐地察觉到孩子的需求并及时作出回应。 二、特殊情况下判给父亲的情形 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孩子的抚养权会判给父亲。 例如,若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像艾滋病、严重的肺结核等,或者患有其他严重疾病,致使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这种情况下孩子跟随父亲生活更为适宜。 再如,母亲虽有抚养条件,但却不尽抚养义务,对孩子的生活、成长不闻不问,而父亲明确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法院也会考虑将抚养权判给父亲。 此外,若因其他客观原因,比如母亲的工作性质需要长期出差、驻外等,导致子女确无法随母亲生活的,抚养权也可能判给父亲。 在判定抚养权时,法院会全面综合地考虑双方的抚养能力、抚养条件等诸多因素,始终以最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作为出发点。 例如,双方的经济状况是否能为孩子提供良好的生活和教育条件,居住环境是否安全、舒适,以及是否有赌博、吸毒等不良嗜好等,这些都会对判决结果产生影响。 若双方对抚养权存在争议,可通过诉讼,由法院依法作出公正的裁决。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离婚时,对于一岁半孩子的抚养权产生争议。小朱主张自己有抚养能力应得抚养权,小李则称小朱工作需长期驻外,孩子随自己生活更合适。 案情分析: 1、一般情况下,一岁半孩子抚养权通常判给母亲,因幼儿阶段更需母亲照料关爱,母亲能敏锐察觉孩子需求。 2、但本案中小李指出小朱工作性质特殊需长期驻外,孩子确无法随小朱生活,这种特殊情况下,法院可能会综合考虑双方抚养能力等因素,从最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出发,将抚养权判给小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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