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父母离婚不让看孩子怎么办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如果父母离婚后,一方不让另一方看孩子,这种情况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来妥善解决:
一、协商解决 当遇到这种困扰时,首先要尝试与对方进行友好协商。 在协商过程中,要明确且清晰地表达自己探望孩子的合理需求和强烈意愿。 比如,可以和对方心平气和地坐下来,详细地说一说探望孩子对自己以及孩子成长的重要性。 可以提及自己会在探望期间如何关心孩子的学习、生活,如何给予孩子足够的关爱和陪伴。 通过真诚的沟通,争取与对方就探望的时间、地点、频率等具体安排达成一致。 二、申请调解 若协商无法取得满意的结果,那么可以向相关部门寻求帮助,比如居委会、妇联等。 这些部门具有丰富的调解经验和专业的工作人员。 他们会深入了解双方的情况和矛盾焦点,从客观公正的角度出发,促使双方就探望权问题进行深入的交流和协商,努力达成和解协议,为探望权的实现创造有利条件。 三、提起诉讼 要是调解也无法解决问题,享有探望权的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在诉讼过程中,要提供充分的证据来支持自己的诉求。 法院会全面、细致地考虑各种因素,包括孩子的利益、双方的实际情况等,最终作出合理的探望安排判决。 若对方依旧不履行判决,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会依法采取罚款、拘留等措施,督促其履行相应义务。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离婚后,小李不让小朱探望孩子,双方产生争议。小朱先尝试与小李协商,表明探望对孩子成长的重要性,但协商无果。之后小朱申请居委会调解,仍未解决问题。最后小朱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作出探望安排判决后,小李仍不履行。 案情分析: 1、小朱起初选择协商解决是合理的,表达探望需求和意愿有助于争取探望权,但小李不配合导致协商失败。 2、申请调解也是恰当的途径,居委会等部门能客观调解,不过此次调解未成功。 3、小朱提起诉讼符合法律规定,法院判决具有强制执行力,小李不履行判决,小朱可申请强制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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