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抚养权怎么判给男方和女方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抚养权的判定,核心在于遵循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以及保障子女合法权益的原则。
以下是具体情况的详细说明: 一、判给女方的常见情形 1.子女两周岁以下时,通常会随母方生活。 这是因为在这个阶段,孩子更需要母亲的照料和关爱。 不过,若母方患有严重疾病,例如传染性疾病且可能影响孩子健康,或者母方不尽抚养义务,存在虐待、遗弃等行为,那么就可能会有不同的判定。 2.若女方已做绝育手术,或者因其他原因丧失了生育能力,从保障其生育权益的角度出发,在抚养权判定上会倾向于女方。 3.当子女随女方生活的时间较长,孩子已经适应了现有的生活环境,若此时改变生活环境,可能会对子女的健康成长产生明显不利影响,这种情况下抚养权也多会判给女方。 二、判给男方的常见情形 1.若女方存在严重疾病,如精神疾病且无法有效控制,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比如不良生活习惯等,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男方则更有可能获得抚养权。 2.男方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并且能够为孩子提供良好的抚养条件,包括稳定的经济收入、安全舒适的居住环境等,抚养权可能判给男方。 3.当子女已满八周岁,其具备了一定的自主意识和判断能力,若自愿随父方生活,且父方有抚养能力,法院通常会尊重孩子的意愿。 此外,双方的抚养能力、抚养条件,如经济收入的稳定性、居住环境的优劣等,都是法院在判定抚养权时重点考量的因素。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离婚,就孩子抚养权产生争议。孩子未满两周岁,但小朱患有传染性疾病,可能影响孩子健康。小李做了绝育手术且有稳定收入和良好居住环境。孩子一直随小朱生活,已满八周岁的孩子表示愿随小李生活。 案情分析: 1、孩子虽未满两周岁一般随母,但小朱患传染性疾病可能影响孩子健康,此情形下判给小朱不利孩子成长。 2、小李做绝育手术,从生育权益角度且其有良好抚养条件,有获得抚养权的优势。 3、虽孩子之前随小朱生活,但已满八周岁孩子愿随小李且小李有抚养能力,法院或尊重孩子意愿判抚养权归小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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