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小孩打闹一方骨折责任怎么划分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来讲,当小孩打闹致使其中一方骨折时,双方家长都得担负一定的责任。
要是双方小孩都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也就是不满八周岁的情况,依据法律的规定,那就是由他们的监护人来承担侵权责任。 倘若监护人切实尽到了监护职责,那么就可以对其侵权责任进行减轻。 而如果一方小孩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即八周岁以上,另一方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此时如果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存在过错,就应当减轻其侵权责任;要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有过错,也可以适当减轻对方的侵权责任。 具体的责任划分,必须要根据事发当时双方小孩的具体行为以及过错的程度等各种因素,进行综合性的判断。 要是双方无法通过协商来解决这个问题,那么就可以借助诉讼的途径,让法院根据实际的情况来作出判定。 这样能够确保责任的划分更加公平合理,也能为受到伤害的一方提供有效的法律保障。 案情回顾: 小朱(6岁)与小李(9岁)在玩耍时打闹,小朱不慎骨折。双方家长就责任承担产生争议,小朱家长认为小李家长应承担主要责任,小李家长则觉得小朱自己也有过错。 案情分析: 1、小朱不满八周岁,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监护人需承担侵权责任,若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可减轻责任。 2、小李八周岁以上,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若小李存在过错,应减轻其侵权责任;若小朱有过错,也可适当减轻小李方责任。 3、具体责任划分需综合事发时双方行为及过错程度判断,协商不成可诉讼,由法院判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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