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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女方要提出离婚孩子抚养权怎么判
分类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解答
律师解析:
对于两周岁以下的子女,通常情况下是随母方生活的。
不过,要是母方出现以下情形,那子女就可以随父方生活啦:
其一,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这种情况下子女不宜与母方共同生活,所以会考虑随父方。
其二,母方有抚养条件却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那父方就更有机会获得子女的抚养权。
其三,因其他原因,导致子女确实无法随母方生活,比如母方存在一些特殊情况等。
而对于两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父方和母方都要求随自己生活。
此时,要是一方有下列情形,就可优先考虑:
一是已经做了绝育手术或者因为其他原因丧失了生育能力,这对子女的未来生活有一定影响,所以会予以优先考虑。
二是子女随其生活的时间比较长,突然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的健康成长明显不利,那么就会倾向于让子女继续随其生活。
三是自己没有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从子女的成长角度看,可能会更有利于没有其他子女的一方获得抚养权。
四是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同时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这种情况下也会更倾向于让子女随有利于其成长的一方生活。
当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时,应该考虑该子女的意见,毕竟子女的想法也很重要。
总之,法院在判决子女抚养权归属时,会综合考虑各种多方面的因素,始终以最有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为根本原则。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离婚,他们有一个三岁的孩子。小朱是孩子的母亲,小李是父亲。双方都想要孩子的抚养权。小朱有抚养能力,但她工作繁忙经常出差,对孩子照顾较少。小李表示自己虽然没有做绝育手术,但他很爱孩子且能给孩子稳定生活,他认为自己更适合抚养孩子,双方争执不下。

案情分析:

1、孩子三岁属于两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小朱有抚养能力却未尽足够抚养义务。
2、小李表示能提供稳定生活,虽未绝育但在其他方面有优势。法院会综合考虑双方情况,依据最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原则判决抚养权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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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20 20:5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