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一方长期不管孩子怎么办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法律范畴内,依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相关规定,父母对于未成年子女承担着抚养、教育以及保护的重要义务。
倘若其中一方长期对孩子不管不顾,这种行为极有可能触犯到抚养义务的相关规定。 当遇到这种情况时,另一方首先应当与对方展开积极的沟通。 要清楚且明确地向对方告知其理应承担的抚养责任,尝试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来解决问题。 如果沟通之后未能达成一致效果,那么可以向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所在单位提出调解申请。 这些组织具备一定的调解能力和经验,能够对双方的矛盾进行调解,促使双方达成和解。 倘若调解依然无法解决问题,此时还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请求法院依据具体情况作出判决,判令对方切实履行抚养义务,并且支付相应的抚养费等费用。 法院会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进行公正的裁决,并拥有强制对方履行判决的权力。 总之,父母对孩子的抚养义务是由法律明确规定的,任何一方都不能随意忽视或违背。 当一方长期不管孩子时,另一方必须要积极主动地采取措施,全力维护孩子的合法权益,确保孩子能够在健康、和谐的环境中成长。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离婚后,孩子归小朱抚养,但小李长期对孩子不管不顾。小朱多次与小李沟通,要求其履行抚养责任,小李却置之不理。小朱申请居委会调解,调解也未成功,争议点在于小李是否应履行抚养义务及支付抚养费。 案情分析: 1、依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抚养、教育和保护义务,小李长期不管孩子,明显违反该规定。 2、小朱先沟通再申请调解,程序合理,在调解无果后向法院起诉是维护孩子权益的合法途径,法院应判令小李履行抚养义务并支付抚养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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