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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付孩子抚养费后有权见面吗
分类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解答
律师解析:
离婚后,支付孩子抚养费与享有探望孩子的权利并非直接划等号。
支付抚养费的那一方是有权要求探望孩子的。
法律明确规定,离婚之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拥有探望子女的权利,而另一方则有协助的义务。
关于行使探望权利的具体方式以及时间,由当事人自己去协商确定;要是协商不成,就由人民法院来作出判决。
倘若对方拒绝协助进行探望,那么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不过这必须是以不影响子女的正常生活和学习为前提条件的。
与此同时,如果一方在行使探望权的过程中,不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那么另一方就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依法中止其探望权;当中止的事由消失之后,就应当恢复探望。
总而言之,离婚后支付抚养费的一方是有探望孩子的权利的,但这一切都需要依法依规来进行,以确保孩子的利益得到最大程度的保障,让孩子在离婚后的生活中能够健康、快乐地成长。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离婚后,孩子归小李抚养。小朱一直按时支付孩子抚养费,但小李却以各种理由拒绝小朱探望孩子。小朱认为自己有探望权,且支付了抚养费,小李应协助。小李则觉得小朱探望可能影响孩子生活。双方协商无果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小朱作为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依法享有探望权,小李有协助义务。
2、关于探望的方式和时间,双方应先协商,协商不成可由法院判决。
3、小李拒绝协助小朱探望是不对的,小朱若遇阻碍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要以不影响孩子正常生活学习为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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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9 3:1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