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政局可以更改孩子抚养权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来讲,民政局是没办法直接去更改孩子的抚养权的。
要变更孩子的抚养权,一般都得通过诉讼这种途径来解决。 法律有明确规定,要是父母双方通过协议的方式来变更子女的抚养关系,那是应该被准许的。 不过,如果有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且满足以下这些情形之一的,就应该得到支持。 和子女一起生活的那一方,要是因为患了很严重的疾病,或者因为伤残而没办法继续抚养子女了,那这种情况就可以变更抚养权。 和子女共同生活的这一方,要是不尽抚养的义务,或者有虐待子女的行为,又或者是他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的身心健康确实有不好的影响,那也可以变更抚养权。 对于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如果他们愿意跟着另一方生活,并且另一方又有抚养的能力,那也是可以变更抚养权的。 还有其他一些正当的理由需要变更抚养权的情况。 总之,变更孩子的抚养权必须要符合法定的条件,并且要通过合法的程序来进行。 要是双方没办法协商一致的话,就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然后由法院根据具体的情况来作出判决。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李离婚后,孩子归小李抚养。小朱想要变更抚养权,小胡(民政局工作人员)告知小朱民政局无法直接更改抚养权。小朱认为自己符合变更抚养权条件,如小李对孩子照顾不周,未尽抚养义务,但小李不同意变更。小朱遂准备起诉,小丽和小静则分别支持小朱和小李。 案情分析: 1、按照法律规定,若一方主张变更抚养权,如另一方存在不尽抚养义务等法定情形,应得到支持。小朱需提供证据证明小李未尽抚养义务。 2、如果双方协商不成,小朱可以通过诉讼途径解决。法院将依据事实和证据,判断小朱的诉求是否符合法定变更抚养权的情形,从而作出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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