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没能力给抚养费法院执行了怎么办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法院已经执行了相关判决,但被执行人却依然没有能力支付抚养费时,此时可以与申请执行的那一方进行友好的协商,探讨出合适的解决方式,比如采用分期支付的办法。
倘若对方不同意这种协商结果,那么被执行人就可以向法院详细地说明自己的实际状况,申请进行执行和解。 法院会依据具体的情况,对执行措施进行仔细的审查和合理的调整。 在这之后,如果被执行人后续逐渐具备了支付抚养费的能力,那么就应当立刻履行自己的支付义务,不能再拖延。 因为如果不这样做的话,法院是有权利对被执行人采取拘留、罚款等一系列的强制措施的。 而且,情况严重的话,还会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其进行高消费等方面的限制。 这样做的目的就是为了确保抚养费能够切实地执行到位,从而有力地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让他们能够在一个稳定且有保障的环境中成长。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李离婚后,法院判决小李向小朱支付抚养费。法院执行判决时,小李称无支付能力,提出与小朱协商分期支付,小朱不同意。小李向法院说明情况申请执行和解。之后小李有了支付能力却仍拖延支付,小朱要求法院采取措施。 案情分析: 1、小李无支付能力时,有权利与小朱协商或向法院申请执行和解。 2、小李有支付能力后仍拖延支付,违反了支付义务,法院有权对其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严重时可将其纳入失信名单进行消费限制,以保障小朱及子女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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