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了女孩一般判给谁抚养费怎么出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来讲,当涉及到子女抚养问题时,有明确的规定。
对于两周岁以下的子女,原则上是由母亲直接抚养他们。 而两周岁以上的子女,如果父母双方在抚养问题上无法达成协议,那么就由人民法院依据双方的具体情况,依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来进行判决。 当子女已满八周岁时,必须尊重他们的真实意愿。 在抚养费方面,其数额的确定要综合考虑多个因素。 一是子女的实际需要,这要根据子女的年龄、身体状况、学习生活等方面的实际情况来判断。 二是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包括双方的收入水平、经济状况等。 三是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不同地区的生活成本不同,抚养费的数额也应有所差异。 如果父母中有一方有固定收入,那么抚养费一般可以按照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来给付。 如果要负担两个以上子女的抚养费,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能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要是父母没有固定收入,抚养费的数额则可以依据当年的总收入或者同行业的平均收入,参照前面所说的比例来确定。 当然,如果存在特殊情况,比如子女患有重大疾病、父母一方遭遇重大变故等,是可以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的。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育有一女小静,小静五岁。小朱和小李感情破裂离婚,在小静的抚养问题上产生争议,小朱收入较高,小李认为小静应由自己抚养,小朱则坚决反对。同时在抚养费上,双方也存在分歧,小朱有固定收入,小李要求小朱按照月总收入百分之五十给付,小朱觉得过高。 案情分析: 1、关于小静的抚养,小静五岁,父母双方对抚养达不成协议,法院应根据双方具体情况按最有利于小静的原则判决,而非单纯依据收入。 2、对于抚养费,小朱有固定收入,正常负担一个子女,按规定可按其月总收入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给付,小李要求百分之五十过高,法院应综合考虑小静实际需要、当地生活水平等因素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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