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7年可以再次追回抚养费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在离婚之后,支付抚养费的这一义务是依据离婚时所达成的约定或者经由法院判决而产生的。
倘若在约定或者判决当中清晰地规定了抚养费的支付期限等相关事宜,那么在该期限尚未届满之前,一般是不可以再次对抚养费进行追讨的。 2.然而,倘若出现以下这些情况,那么就有可能再次追回抚养费: -当子女遭遇重大疾病,或者有特殊的教育需求等情况时,原本所约定的抚养费已经无法满足实际的支出需求,并且抚养方具备支付额外费用的能力。 -抚养方的经济状况出现了重大的改变,比如说收入有了显著的增加等,此时其有能力支付更多的抚养费。 3.必须要注意的是,如果想要再次追回抚养费,就需要通过诉讼等法律途径来进行解决。 同时,还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据,以证明存在上述可以追回抚养费的情形。 总之,离婚已经过去了7年,是否能够再次追回抚养费,需要根据具体的实际情况来进行判断。 在此情况下,建议大家咨询专业的律师,以便能够获得更加准确的法律建议,从而更好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离婚7年了。当初离婚时对抚养费的支付期限等有明确约定。现在小朱作为抚养孩子一方,以孩子有特殊教育需求,原抚养费无法满足且自己有支付能力为由,想要向小李追讨更多抚养费,但小李认为支付期限未到不应再支付,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若小朱能证明孩子特殊教育需求致原抚养费不足且自己有支付能力,符合追讨情形。 2、按照法律规定,小朱需通过诉讼途径追讨,并提供相关证据,否则难以成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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