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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时孩子共同抚养抚养费怎么算
分类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解答
律师解析:
在离婚的时候,如果约定了孩子由双方共同抚养,那么抚养费一般是以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到百分之三十作为参照来进行计算的。
要是没有固定的收入,那就可以按照当年的总收入或者是同行业的平均收入,依照前面所说的比例来确定。
比如说,一个月总收入是5000元,那么按照20%到30%的比例,抚养费大概就是1000元到1500元。
如果双方的实际负担能力发生了变化,是可以对前面所说的比例进行适当调整的。
像其中一方的收入明显增加了,或者是减少了,这种情况下就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来改变抚养费的比例。
比如一方原本月收入3000元,后来收入增加到5000元,那么抚养费的比例可能就需要相应地提高。
对于存在特殊情况的,例如子女长期患有重大疾病,需要大量的医疗费用,或者是子女上学需要支付高额的学费等实际需要超出了原定的比例,这种时候就可以适当增加抚养费。
比如原本每月抚养费是1200元,因为子女患病,每月额外需要500元的医疗费,那么就可以将抚养费增加到1700元。
一般来说,抚养费应该是定期给付的,这样可以保证孩子的生活费用能够按时得到保障。
当然,如果有条件的话,也可以一次性给付。
不管是哪种方式,双方都应该在离婚协议中明确规定好抚养费的支付方式以及支付的时间等细节问题,这样就能够有效地避免后续可能出现的纠纷,保障孩子的利益。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离婚,约定共同抚养孩子。小朱月收入5000元,按照20%-30%比例应支付1000-1500元抚养费。但小朱收入降到3000元,他认为应降低抚养费比例,小李不同意。而且孩子生重病,小李要求小朱增加抚养费,小朱拒绝,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小朱收入降低,若符合实际负担能力变化,按规定可调整抚养费比例,但需证据支持。
2、孩子重病属于特殊情况,按法律小李要求增加抚养费合理,小朱拒绝不合理,双方应协商解决或通过法律途径确定抚养费调整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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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4 9:42: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