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小孩被别的小朋友弄伤了该赔偿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对方的小朋友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也就是年龄不满八周岁的时候,其监护人必须要承担起侵权责任。
这里要注意的是,如果监护人已经尽到了自己应尽的监护职责,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就可以适当减轻监护人的侵权责任。 要是对方的小朋友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即年龄处于八周岁以上但不满十八周岁,那么就需要根据他自身的过错来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同时,如果监护人没有尽到监护职责,那么监护人也同样需要承担侵权责任。 赔偿的范围一般包含了医疗费,这是为了治疗小朋友受伤所产生的费用;护理费,用于照顾小朋友康复期间的护理支出;交通费,包括小朋友就医等过程中产生的交通费用;营养费,帮助小朋友补充营养以促进康复;住院伙食补助费,用于支付小朋友住院期间的伙食费用等这些为治疗和康复而支出的合理费用。 此外,还包括因小朋友受伤导致家长误工而减少的收入等。 遇到这种情况,我们可以首先与对方的监护人协商关于赔偿的事宜。 如果双方无法通过协商达成一致,那么就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在诉讼的过程中,我们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据,比如医疗费用的单据,以证明治疗所花费的具体金额;还有误工证明,用来证明因为小朋友受伤而导致家长误工所减少的收入等。 这样才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 小朱8岁的儿子在小区玩耍时被小李10岁的儿子小胡推倒受伤。小朱要求小李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小李认为小胡虽然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但自己尽到了监护职责不应赔偿。双方协商不成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小胡10岁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需根据自身过错承担侵权责任。 2、小李称尽到监护职责,但需提供证据证明,若无法证明则需承担侵权责任。 3、小朱要求赔偿医疗费、护理费等属于合理范围,若诉讼小朱需提供如医疗费用单据等相关证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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