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未婚生子分手后会判遗弃罪么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未婚生子分手后,一般情况下不会直接被判定为遗弃罪。
遗弃罪的定义是,对于那些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倘若负有扶养义务却拒绝扶养,并且情节恶劣的行为。 倘若在分手后,其中一方能够对非婚生子女尽到合理的抚养责任,像按时支付抚养费,悉心照顾子女的日常生活等,这种行为通常是不符合遗弃罪的构成要件的,不会被认定为遗弃罪。 然而,如果一方明明知晓自己负有抚养义务,却故意不去履行,并且情节极为恶劣,例如长时间不支付抚养费,坚决拒绝探望子女,使得子女的合法权益遭受严重的损害等,那么就极有可能会被认定为遗弃罪。 总之,不能仅凭未婚生子分手后这一单一情况,就一概而论地认定一定会构成遗弃罪。 必须要结合具体的实际情况,全面、客观地进行分析和判断,只有这样才能准确地确定是否构成遗弃罪,避免出现误判的情况。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李未婚生子后分手。小朱认为小李没有尽到抚养责任,小李则称自己虽未直接照顾孩子,但有按时支付抚养费。小朱觉得小李支付的抚养费过少且很少探望孩子,孩子生活艰难,认为小李构成遗弃罪。小李坚称自己不构成遗弃罪,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从遗弃罪定义看,需对无独立生活能力者负有扶养义务且拒绝扶养、情节恶劣。 2、小李若确实支付抚养费,只是数额小且探望少,不完全符合遗弃罪构成要件。需全面考察小李行为是否达到情节恶劣,如孩子权益是否严重受损等,不能仅因小朱的感受就判定小李构成遗弃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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