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孩子跟爸爸女方还能要回来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一般而言,离婚后孩子抚养权的归属主要依据有利于孩子成长这一原则。
倘若女方能够找出确凿证据,证明男方在抚养孩子过程中对孩子的成长存在不利影响,像有虐待孩子或者遗弃孩子等行为,那么女方就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变更抚养权,这样就有很大可能把孩子要回来。 另外,要是女方自身的经济状况或者生活环境等出现了重大的改变,这种改变使得孩子继续在男方那里生活变得不利,而女方抚养孩子更能促进孩子的成长,此时女方也可以去争取孩子的抚养权。 除此之外,当孩子已经年满八周岁时,必须尊重孩子的真实意愿。 如果孩子明确表示愿意跟随女方生活,那么法院在做出判决的时候也会将这一因素纳入考量范围。 总而言之,女方想要要回离婚后跟随爸爸生活的孩子,就需要根据具体的实际情况,准备充分且有力的证据,以此来证明自己在抚养孩子方面更有利于孩子的成长等相关事宜。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离婚后,孩子归小李抚养。小朱发现小李染上赌博恶习,还经常对孩子不管不顾,小朱觉得这对孩子成长极为不利。小朱自己工作稳定,生活环境良好,于是向法院起诉变更抚养权,小李却不同意,坚称自己能照顾好孩子,这成了争议点。 案情分析: 1、小朱若能拿出小李赌博且疏于照顾孩子的证据,根据“有利于孩子成长”原则,她变更抚养权的诉求有合理性。 2、小李虽不同意,但如果他不能证明自己能为孩子提供良好成长环境,法院可能支持小朱诉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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