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探望权一定要抚养权一方跟随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探望权并非一定得由抚养权一方陪同。
探望权,指的是在离婚之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者母亲一方所拥有的与未成年子女进行探望、联系、会面、交往以及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 通常来讲,直接抚养子女的那一方有责任协助另一方去行使探望权。 然而,这并不代表着行使探望权就必须得由抚养权一方跟着。 双方可以通过友好协商来明确具体的探望方式,比如约定好特定的时间和地点,让非抚养权一方单独去探望子女,亦或是双方共同陪伴着进行探望等。 倘若双方在探望方式上无法达成一致意见,那么就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会依据具体的情况作出判决,目的是保障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的探望权。 总之,在决定探望权的行使方式时,应当以有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作为首要原则。 只有这样,才能让子女在父母的关爱下健康成长,避免因探望权的问题给子女带来不必要的心理负担和伤害。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离婚后,孩子归小李抚养。小朱拥有探望权,但小李坚持每次小朱探望孩子时自己必须陪同。小朱认为这侵犯了自己正常的探望权,他觉得双方可以协商确定其他探望方式,例如自己单独在特定时间地点探望孩子,但小李不同意,小朱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案情分析: 1、按照法律规定,小朱作为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拥有探望权,小李有协助的义务。 2、法院会根据有利于孩子身心健康的原则来判定,并不一定要求探望时必须由抚养权一方陪同,会综合双方情况做出合理判决。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