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时两个男孩法院怎么判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来讲,离婚时关于两个孩子的抚养权判决主要依据以下这些原则:
①对于两周岁以下的子女,通常是跟随母方生活的。 不过要是母方存在以下这些情形,那就可以跟随父方生活啦。 其一,母方患有那种长期治疗却始终无法痊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是其他较为严重的疾病,这种情况下孩子不太适合和母方一起生活;其二,母方具备抚养孩子的条件却不履行抚养义务,而父方希望孩子能跟着自己生活;其三,由于其他一些原因,孩子确实没办法跟母方生活。 ②当面对两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时,如果父方和母方都希望孩子能跟着自己生活,那其中一方要是有以下情形,就可以被优先考虑。 比如,已经做了绝育手术,或者是因为其他原因而丧失了生育能力;孩子跟随其生活的时间比较长,要是突然改变生活环境,对孩子的健康成长会产生明显不利的影响;自己没有其他孩子,而另一方却有其他孩子;孩子跟着自己生活,对孩子的成长是有利的,然而另一方患有那种长期治疗不好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又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孩子身心健康的情况,不适合和孩子一起生活。 ③要是父母双方对于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产生了争执,那应该充分考虑这个孩子的意见。 总之,法院在判决抚养权归属的时候,会全面地考虑各种因素,始终以最有利于孩子成长为根本原则。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育有两个孩子,大孩子8岁,小孩子3岁。二人决定离婚,双方都想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小朱称自己做了绝育手术,且大孩子一直跟随自己生活,改变环境会对孩子成长不利。小李则表示小孩子不满两周岁应归自己。双方争执不下诉至法院。 案情分析: 1、对于小孩子,按照原则不满两周岁通常随母方生活,除非母方存在特殊情形,案件中小李无此类情形,小李在争取小孩子抚养权上较有优势。 2、对于大孩子,8岁属于两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小朱做了绝育手术且孩子一直随其生活,改变环境不利,小朱在争取大孩子抚养权上有优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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