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30天冷静期到了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30天的冷静期顺利结束之后,如果有办理相关手续的需求,一般来讲需要准备以下这些材料。
首先是双方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身份证是证明个人身份信息的重要凭证,原件用于核对身份,复印件则是为了留存备案,确保办理手续过程中的身份准确性。 其次是离婚协议书。 这份协议书必须明确地写出双方在财产分割方面的具体安排,比如哪些财产归哪一方所有,以及财产的分配方式等;同时也要清晰地规定子女抚养的相关事宜,包括子女由哪一方抚养、另一方的探视权等内容。 只有将这些关键事项明确地写在离婚协议书中,才能为后续的离婚登记等事宜提供准确的依据。 再者是结婚证原件。 结婚证是证明婚姻关系存在的关键文件,它体现了夫妻双方的婚姻状态。 在办理离婚手续时,需要出示结婚证原件,以证明双方曾经存在婚姻关系,并且符合办理离婚登记的条件。 准备好这些材料后,就可以前往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等相关事宜了。 不过需要特别注意的是,不同的地区在具体要求上可能会存在一些差异,所以应该提前咨询当地的婚姻登记机关,了解清楚当地的规定,确保所准备的材料齐全且符合要求,避免因材料问题而影响办理手续的进度。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决定离婚,30天冷静期过后,他们准备办理离婚手续。小朱认为小李准备的离婚协议书在财产分割方面写得含糊不清,尤其关于房产分配不明确,且子女探视权的规定也很模糊。小李则觉得自己写得很清楚。双方就离婚协议书是否符合要求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离婚协议书的内容应明确具体,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相关事宜需清晰准确,否则会影响离婚手续办理。 2、双方对于离婚协议书的分歧在于理解不同,若无法协商一致,可咨询专业法律人士或根据相关法规调整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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