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起诉离婚分居期间可以探望孩子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起诉离婚处于分居阶段时,未直接承担孩子抚养责任的那一方,一般来讲是具备探望孩子的权利的。
依据相关的法律条文,当婚姻关系解除后,那些没有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者母亲,拥有探望子女的法定权利,而另一方则有义务给予协助。 这一规定的目的在于确保未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能够与子女保持亲子关系,让孩子在情感方面得到交流与关爱。 不过,在行使探望权的时候,必须要遵循合法且合理的原则。 不能因为探望孩子而对孩子的正常生活和学习造成不良影响。 倘若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以各种各样的借口来拒绝另一方探望孩子,那么另一方就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以及诉讼等不同的途径,来维护自己依法享有的探望权。 总而言之,在起诉离婚且处于分居的这段时间里,是可以探望孩子的,但一定要注重方式方法,始终将孩子的利益放在首位,确保孩子在这个过程中不会受到不必要的伤害,能够健康快乐地成长。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起诉离婚处于分居阶段,孩子由小李抚养。小朱想要探望孩子,小李以各种借口拒绝。小朱认为自己有探望权,小李却觉得小朱探望会影响孩子正常生活。双方对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按照法律规定,起诉离婚分居阶段未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享有探望权,小朱的要求是合法的。 2、小李若认为小朱的探望会影响孩子,需有合理依据,不能无理由拒绝。如果协商无果,小朱可以通过调解或诉讼途径维护自己的探望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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