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强行带走孩子再起诉离婚可以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法律范畴内,是允许在强行带走孩子之后再去起诉离婚的。
然而,这种行为并非毫无风险,它极有可能引发一系列的法律后果。 从法律层面细细考量,父母双方均对孩子拥有监护权与探视权。 当一方强行带走孩子时,这就明显构成了对另一方探视权的侵犯。 被侵犯探视权的那一方,有权利借助法律的手段来要求恢复自己的探视权,亦或是获得相应的经济赔偿。 在起诉离婚的整个过程中,法院会全面地考量双方的各种情况,其中孩子的利益无疑是至关重要的因素之一。 倘若强行带走孩子的行为被判定为不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那么法院在作出判决时,极有可能对孩子的抚养权等相关问题作出不利于强行带走孩子一方的裁决。 总而言之,强行带走孩子之后再去起诉离婚这一行为,必须要谨慎对待。 切不可因一时的冲动而做出不当行为,否则就会给自己招致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并且,在整个过程中,始终都应该以孩子的利益为首要出发点,通过合法合规的途径来妥善解决问题,唯有如此,才能最大程度地保障孩子的权益。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闹离婚,小朱未经小李同意强行带走孩子后起诉离婚。小李认为小朱侵犯了自己的探视权,要求恢复探视权并可能索要经济赔偿。双方争议焦点在于小朱强行带走孩子的行为是否合法以及对孩子抚养权判定的影响。 案情分析: 1、小朱强行带走孩子的行为,在法律上侵犯了小李的探视权,小李有权要求恢复探视权或经济赔偿。 2、法院判决时会考虑孩子利益,若小朱行为被认定不利于孩子成长,对孩子抚养权判定可能对小朱不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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