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判给男方的孩子女方要给抚养费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明确规定,当婚姻关系解除后,若子女由其中一方直接抚养,那么另一方就应当承担起部分或者全部的抚养费责任。
关于负担费用的具体额度以及期限的长短等事宜,首先由双方进行友好协商并达成协议; 倘若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就需要由人民法院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判决。 2.通常情况下,若是孩子判给了男方,那么女方一般是需要支付抚养费的。 这一规定的目的在于切实保障子女在生活以及教育等方面的需求。 抚养费的数额并非随意确定,而是会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来综合考量,比如子女的日常开销、学习费用等; 同时也会考虑父母双方各自的负担能力,比如双方的收入水平、经济状况等; 此外,还会结合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保抚养费的数额既能够满足子女的基本需求,又具有合理性和可行性。 3.如果女方拒绝履行支付抚养费的义务,男方完全可以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手段来要求女方履行其抚养子女的法定责任,以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能够得到有效维护。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离婚,孩子判给了小朱。按照法律规定,小李应承担部分或全部抚养费,但小李拒绝支付。小朱与小李协商无果,小朱认为孩子的日常开销、学习费用等都需要资金,而小李有支付能力却拒不履行,这损害了孩子权益。 案情分析: 1、根据民法典,离婚后一方抚养子女,另一方应承担抚养费。小朱和小李离婚后孩子归小朱,小李有支付抚养费的责任。 2、小朱与小李协商不成,小朱有权向法院起诉,要求小李履行支付抚养费的义务,以保障孩子在生活、教育等方面的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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