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内协议离婚孩子归属有效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婚内协议在离婚时关于孩子归属的规定,在一定条件下是具备法律效力的。
2.首先,当协议是夫妻双方真实意愿的体现,并且没有违背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时,它对双方就有着法律上的约束作用。 例如,在协议中清晰地确定了孩子的抚养权归属于哪一方,以及探视权等相关细节事宜,那么双方就应当依照协议来履行各自的责任和义务。 3.然而,倘若协议的形成过程中存在欺诈行为,或者是受到了胁迫,又或者协议的内容损害了国家、集体或者他人的利益,那么这样的协议很可能就会失去效力。 4.另外,在法院处理抚养权问题时,始终是以最有利于孩子成长为首要原则。 如果婚内协议的内容不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那么法院很可能不会认可该协议,而是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决,以确保孩子能够在最适宜的环境中成长。 5.总之,对于婚内协议离婚时孩子归属的有效性,需要综合考虑多方面的因素,不能仅仅依据协议本身来判断,而要充分权衡各种情况,以保障孩子的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在婚内签订协议,约定离婚时孩子归小朱抚养,小李有探视权。后二人离婚,小李却主张协议无效,称签订时受小朱胁迫,且认为协议内容不利于孩子成长,要求法院重新判定抚养权归属,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若小朱能证明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愿体现,且未违背法律强制性规定,协议对双方有法律约束作用,应按协议履行。 2、若小李能证实签订协议时受胁迫,或协议内容损害孩子利益、不利于其成长,法院可能认定协议无效,会根据实际情况,以最有利于孩子成长为原则进行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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