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四年没给抚养费还能申请强制执行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之后,若有一方未按照约定支付抚养费,即便时间已经过去了四年,依然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律明确规定,离婚后,若其中一方不履行支付抚养费的义务,那么另一方有权在规定的时间范围内要求对方履行。 倘若对方依旧不履行,就可以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的申请。 申请强制执行的时效通常是两年,这个时效是从约定应当支付抚养费的最后期限的次日开始计算的。 在离婚四年后进行申请,如果还没有超过时效期限,法院会对具体情况进行仔细审查。 如果认定对方确实存在未支付抚养费的情况,就会采取相应的强制执行措施。 比如,会冻结对方的银行存款,直接划拨到应支付抚养费的账户中; 或者扣留、提取对方的收入,将其用于支付抚养费。 这样就能确保孩子能够按时获得应有的抚养费。 不过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在申请强制执行时,必须提供相关的证据来证明对方未支付抚养费的事实,只有这样,法院才能依据证据进行有效的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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